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出售控股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爱迪”)股权,处置了亏损资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竞
争力与盈利能力。本次股权转让系以新疆爱迪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资产评
估情况作为定价参考,经各方协商一致形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审议本次股权转让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出售
新疆爱迪的股权。
二、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财务风险、更能
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为目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有助于向投资者
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
卢青 刘卫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