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6-056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
中特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中特物流有限公司(下称“中特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湖
南电力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电力物流”)、中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下称“中特国际”)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拟为被担保人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电力物流、中特国际向北京银行金融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额度
为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电力物流向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额度为等值人民币壹亿元整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6月30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47,648,800.00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净
资产的比例为37.38%。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
● 本次担保需提交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9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金融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以及《关于公司为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宜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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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特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电力物流、
中特国际向北京银行金融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额度为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同意中特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电力物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宜山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额度为等值人民币壹亿元整。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特物流成立时间为2005年7月18日,注册资本为14,752.5万元,实收资本
为14,752.5万元,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36号楼(园区)。
主营业务为放射性物品运输(一类、二类、三类);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
装箱);大型物件运输(1、4);无船承运业务;物流及运输技术研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流及运输管理咨询;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包括:
订舱(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
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代理报关、报验、报检、保险;缮
制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
代理;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6年6月30日,
中特物流的总资产为723,748,818.89元,净资产为335,975,191.15元,2016年1-6
月实现净利润为11,032,274.93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电力物流成立时间为1998年6月19日,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实收资本为2500
万元,地址为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田乡白合村。主营业务为大件货物运输,危险
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18年1月21日);货运代理;铁路、公路、
水路运输服务;运输技术咨询;仓储;汽车维修(限汽修厂经营);重型卡车销售。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6年6月30日,电力物流的总资产为
462,072,106.65元,净资产为347,019,871.15元,2016年1-6月实现净利润为
45,155,524.02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特国际成立时间为2007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0万元,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526室。主营业务
为普通货运,仓储,国际货运代理(海运、空运、陆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货物装卸,物流技术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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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金属材料、
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气成套设备的销售,无船承运业务,在上海海关关区各
口岸或监管业务集中地从事报关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
股权。
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特国际的总资产为133,175,265.09元,净资产为
85,874,965.30元,2016年1-6月实现净利润为1,328,627.47元(上述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授权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电力物流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金融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额度为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并由公司为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湖
南电力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人民币伍仟
万元整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主债权、利息、
罚金及相关违约金,授信期限为叁年。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湖南电力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宜
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额度为等值人民币壹亿元整,并由公司为中特物流有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电力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人民币壹亿元
整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
金及相关违约金,授信期限为壹年。
上述担保的协议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
可控,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决策
规范。上述担保事项是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担保取得的资金用于
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周转,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提
高企业经营效益,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中特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电力物流、
中特国际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促进了公司的发展,不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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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本公司累计对
外担保总额为 847,648,800.00 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的比
例为 37.38%。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特物流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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