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122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 4 日、2016 年 4 月 19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190 号),2016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90 号)。
由于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以及反馈意见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以及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需进行调整等原因,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 2016 年 8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1190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同
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二、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
多因素,并与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
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
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监
会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终止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主要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
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
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程序合法、有效。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业务经营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