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正案
1、《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文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22,877,230 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22,767,253 元”
2、《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522,877,230 股”
修改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622,767,24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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