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16—025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以邮件的形式
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会议经通讯表决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
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孙维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孙维元先生简历如下:
孙维元,男,1965 年 9 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历任东
风汽车集团变速箱公司助理工程师,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金融部信贷科副科长、科长、
企业发展部副经理,广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副总经
理,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
共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委员会委员、书记。
孙维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经通讯表决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董
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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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提名吴卫宏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由于工作原因,同意撤销吴卫宏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三、会议经通讯表决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临 2016-026)。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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