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函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超纤”或“公司”)拟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鲜丹、蔡友弟、北京奕铭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王彤、尤光兴、邓振国、蔡小如、中山市微远创新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于净、林松柏、叶成春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向尤小平、王蔚、新沃彩虹锐进一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四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交易对
价中应支付的现金部分后用于威富通市场运营中心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
交易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完成以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
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我们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由于关联方认购募集配套资金而发行的股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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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南梁 吴伟明 易颜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