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关于注入资产权属之承诺函
鉴于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三爱富”)
拟向姚世娴、关本立、钟子春、叶叙群、钟师、欧闯、邹颖思、姚峰英、樟树市
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广州奥威亚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本人/本企业承诺:标的公司的注册资
本已出资到位,本人/本企业已履行了标的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
务,依法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人/本企业所
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接受他人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
制情形,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本人/本企
业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过户或者转移给三爱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