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关于注入资产权属之承诺函
鉴于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三爱富”)
拟向樟树市博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明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成都东方闻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本企业承诺: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出
资到位,本企业已履行了标的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依法拥有
标的公司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企业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接受他人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
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被
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本企业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过户
或者转移给三爱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本承诺函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