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甘肃陇神
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8,488,800.00 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会成员(签名):
成炳彦 郭虎成 陈晓林
越庆鑫 陈国琴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