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6-007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9 月 29 日,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48,488,8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13.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5,578,8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
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47,090,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248,488,8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62010018 号《验资报
告》。
二、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00 亿粒滴丸剂生
1 31,188.02 万元 24,848.88 万元
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
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62010022
号),截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年产
100 亿粒滴丸剂生产线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 314,415,958.13 元。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小于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根据《招股说明书》,
公司募投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48,488,800.00 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截止 2016 年 09 月 21 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 248,488,800.00 元。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
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8,488,800.00 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
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陇神戎发独立董事已就陇神戎发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等事项已经陇神戎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陇神戎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陇神戎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
4、陇神戎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陇神戎发使用募集资金 24,848.8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4、《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
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62010022 号)。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