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4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9 月 29 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轻纺控
股”)、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盐业集团”)、
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皇贸易”)及轻纺控股
之一致行动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
通过公司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了以下权益变动信息:
“轻纺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01,694,915 股,能源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 169,491,525 股,轻纺控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由 4.45%上升至
8.40%,能源集团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由 0%上升至 9.56%。盐业集团
及金皇贸易未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盐业集团持有公司
股权比例将由 9.89%下降至 5.92%;金皇贸易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由
3.85%下降至 2.3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 号文)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结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 2016-039 号),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轻纺控股、能源集团的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公司股权比例由 18.19%上升至 26.18%。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