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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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为满足公司新能源产品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与潍柴动力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中关联交易类别为采购发动机,拟变更为采购发动机、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相关产

品。拟增加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采购发动机、新能源动力总成系

统及相关产品在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预计增加金额 69000 万元。(增加后

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 94600 万元),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

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的预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

邹虎啸 朱德堂 谢竹云

二 O 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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