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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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3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八届三十二次

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在杭州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准

时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

合法有效。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

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 2016 年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优化拓宽融资渠道,节约财务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拟注册并择机发

行不超过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2016-094 号临时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2016年超短期融资券相

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

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

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

发行等具体相关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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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周二)下午 13:30 在杭州市密渡桥路 70

号美都恒升名楼 3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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