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的函告,获悉刘志坚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用于个人融资需求,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 押占其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万股) 日期 所持股
动人 份比例
海通证券股 个人融
刘志坚 是 3,150 2016-9-28 16.03%
份有限公司 资需求
合 计 3,150 16.03%
刘志坚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志坚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
3,1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5%)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签订了《质
押合同》,用于个人融资需求。刘志坚先生已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起至刘志坚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坚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9,652.6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2.78%;刘志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4,1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
三、备查文件
1、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