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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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和文件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与发行股票

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相关的内容进行调整,除前述内容调整之外,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2,972.00 万元。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610.88 万元。

2、募集资金用途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用于以下项目中所涉及的数据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2,972.00 万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 110,358.89 80,000.00

2 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 22,972.00 22,972.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610.88 万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1 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 110,358.89 80,000.00

2 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 22,972.00 20,610.88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63,330.89 130,610.88

公司拟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的募集资

金不存在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

3、发行股票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97,629,955 股(含 97,629,955 股)。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亦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股份

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95,896,387 股(含 95,896,387 股)。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亦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股份

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公司根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与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相

关的内容,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应修订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的相关内容,编制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石家庄以

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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