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8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8日—10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年10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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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
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9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
截至2016年10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调整 2016 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审议通过);
2.《关于调整 2016 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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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
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该
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
司刊登在2016年8月26日、9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关
于调整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8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8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6-084)等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
上述议案 1、2、4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
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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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时间:2016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7:00;2016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00-11: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
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
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
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
传真须在 2016 年 10 月 18 日 11:00 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
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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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
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徐燕洪、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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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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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10。
2. 投票简称:三钢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
议案 1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日 1.00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
议案 2 2.00
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
议案 3 3.00
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议案 4 4.00
财产品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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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0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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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
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
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
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
一 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下属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
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
三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四
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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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
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
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
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
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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