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29 1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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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6-090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恒

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事先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材料,事先了解相关背景情况,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恒泰艾普之

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达瑞恒”)与自然人张志让拟

出资500万元在西安设立恒泰艾普(西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

核准名为准)的议案,博达瑞恒持股51%,自然人张志让持股49%。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我们已经在董事会会议前收到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文本,对此议

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

方案及有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渝、叶金兴、骆珣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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