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9 1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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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16-051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的全资

子公司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电子”或“乙方”)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与军方某部(以下简称 “甲方”)就“TH-S711 便携式地空导

弹作战指挥系统”签订了《TH-S711 便携式地空导弹作战指挥系统特装采购合同》

(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3,486 万元人民币,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44.76%。本次签订的合同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军方的装备采购计划被修改或者被取消、合同方自

身经营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

缓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本合同交易对象为国内军方某部,公司按行业管理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

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情况。军方某部与天和防务及天伟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TH-S711 便携式地空导弹作战指挥系统

2、合同价格:3,486 万元人民币(暂定价格,待军审价格正式批复后,多退

少补)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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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付进度: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具备启运至甲方指定交付地点的条件

5、付款条件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 30%的预付款;

(2)在全部设备的单体军检完成后,支付采购合同 40%的合同价款;

(3)在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 30%的尾款。

6、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合同变更或解除,逾期交付或者逾期付款时,

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或者双方遭受损失的,责任方

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以直接损失为限;

(3)违约方应付给本合同款 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款的 1%,具体按《合同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7、协议签订时间:2016 年 9 月 27 日

8、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报双方主管部门鉴章确认

后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该采购合同的签订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影响由装备的军检及实际交

付进度决定。若 2016 年年底前能取得军方的产品验收合格证,将增加公司 2016

年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将对公司 2016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若未能在 2016

年度内完成产品验收,将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为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本合同的履行对天和防务及天伟电子的业务

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天和防务及天伟电子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客户形

成依赖。

五、 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子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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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它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次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TH-S711 便携式地空导弹作战指挥系统特装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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