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3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1 号文批准,湖南凯美特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 股2,0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6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币2,843.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117.00万元。
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京都天华验
字[2011]第0014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共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个,分别为“合资组建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建
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氩气回收项目”和“湖
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一)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011 年 9 月 30 日,经公司 201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终止募投项目炼
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北京燕山凯美特)实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11-045 号《关于公司
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将原投入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
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募集资金 90,000,000.00 元及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
息余额 9,813.46 元 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开设专户,作为“新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
东之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三方经协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1-055 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二)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9,117.00万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
2011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1年3月22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
体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
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公司持有长岭凯美特100%的股
权,长岭凯美特注册成立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长岭凯美特已于2012年11月30日试车成功,具体内容详见2012-034号《关于
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建设炼厂制氢尾气变压吸附分离提纯
及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项目试车成功的公告》。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11 年 3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 5,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1-009 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四)关于子公司设立分公司使用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
及自筹资金实施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
2011年7月26日、2011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设立分公司使用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实施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炼厂尾气、火炬气分
离及提纯项目的议案》,该项目建设投资约为23,200.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资金
拟使用公司超募资金5,117.00万元,2012年12月12日开工建设。
2014年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下设分公司安庆凯
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建设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试车成功。
具体内容详见2014-008号《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炼厂尾气、火炬
气分离及提纯项目试车成功的公告》。
(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3 日、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
公司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 9,0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凯美特”)以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
碳装置项目。
(六)氩气回收项目
氩气回收项目已于 2014 年 5 月 4 日试车成功,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5 月 5
日对外披露的 2014-037 号《关于 2 万吨液体氩气项目试车成功的公告》。
三、本次完工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海南凯美特
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经过前期的建设,目
前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具体项目进展如下:
(一)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情况
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公司和国内外科研院所为依托,凝炼学
科、产业特色和方向,充分利用地区优越的资源条件开发各种气体产品,形成新
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形成新的人才培养高地。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将研
究“超高纯度 CO2(液态、固态)提纯技术”及其他高纯气体开发和产业化,建
立产、学、研一体,密切结合市场对气体技术和产品的需求,开发国内技术领先
和性能优越附加值高的产品,形成国内有专业特色的气体工程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平台。
2、进展情况
“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因当地政府延迟交地,造成项目进展缓
慢。2013 年 2 月 6 日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将投产日期由 2013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4 月 23 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将投产日期由 2014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4 月 27 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将投产日期由 201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4 月 26 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将投产日期由 201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通过公司积极协调与资源调配,努力加快项目建设与实施,截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并试投入使用。
(二)海南凯美特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
目”
1、项目情况
海南凯美特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是以
回收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尾气为原料,建设年产食品级二氧化碳 10
万吨(一期 3 万吨,二期 7 万吨),燃料气 7.3 万吨,转化炉用燃料气 15.2 万吨,
氢气 1.072 万吨的项目。
2、进展情况
海南凯美特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因办
理项目开车运行相关部门的证照许可工作时间较长,2016 年 4 月 26 日通过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将投产日期由 201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截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该项目建设已完工,装置已完成调试运行。通过连
续运行考核,已具备开车条件,现海南凯美特正等待上游通知确定正式开车时间,
在此期间公司将不断优化装置生产条件,调整工艺参数,保持生产装置能一次性
开车成功,公司将在正式开车运行稳定后及时公告。
四、本次完工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成为高纯气体产品的高水平研究平
台,提高公司的气体工程技术研发能力,提升公司在二氧化碳气体应用领域的地
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海南凯美特“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的建
设有利于扩大运营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由于项
目从完工到试车成功以及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还需一定的时间,敬请投资者
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资完成。合计使用
募集资金 49,211.13 万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0.02 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如
下:
募集资金结余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类别 项目名称 金额(含利息收
资总额(万元) (万元) 用状态日期
入)(万元)
海南凯美特炼厂气变压
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 9,000.00 9,679.74 2016 年 9 月 30 日 0.02
募集资金 氧化碳装置项目
投资项目
氩气回收项目 7,200.00 7,273.08 2014 年 5 月 4 日 0
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
2,800.00 2,911.09 2016 年 9 月 30 日 0
中心项目
设立全资子公司岳阳长
超募资金 19,000.00 19,128.60 2012 年 11 月 30 日 0
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项目
安庆凯美特炼厂尾气、火
5,117.00 5,117.00 2014 年 2 月 28 日 0
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
补充流动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101.62
资金
合计 48,117.00 49,211.13 0.02
六、其他说明
1、截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6.4.9 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
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将在 2016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
意见中详细披露。
3、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