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
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邢其彬先生(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
23.13%股份)提议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
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止目前,邢其彬先生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
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将该临时提案提交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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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本公
司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现场投票: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0 月 13 日-2016 年 10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13 日 15:00 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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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 9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03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禁售期;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06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08 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
1.0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2、《关于制定<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第 1、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 3、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第 3 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的为准。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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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所审议关于股权激励事项的投
票权。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6 年 10 月 11 日-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
在 2016 年 10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
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邮编:518111;传真号码:
0755-296463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
根据该办法以及其它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的
报告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布的《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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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如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
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芳
联系电话:0755-29646311
传真:0755-29646312
电子邮件:jfzq@jfled.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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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03;投票简称:聚飞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
1.01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01
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02
1.03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禁售期; 1.03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4
1.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05
1.06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6
1.0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07
1.08 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 1.08
1.0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09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0
1.1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1.11
《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议案 2 2.00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议案 3 3.00
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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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0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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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证件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明确写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特别提示: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
司按登记情况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所有填写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
东大会上发言。
2、股东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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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参加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 同 反 弃 表决
审议议案
号 意 对 权 股数
《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禁
1.03
售期;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06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08 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
1.0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关于制定<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3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投票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结束后即行终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