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一致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苏州华测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对苏州华测的增资。
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苏州华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行业市场前景乐观,到
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该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
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
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华测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
三、关于增加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宜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营业部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存
放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增加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
张汉斌 程 虹 刘佳勇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