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完成“三证合一”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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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6-3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完成“三证合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

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晓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具体内

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取得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晓航先生。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

50号)等有关规定,完成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续,合并后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000243490294P。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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