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10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会议应参加监事 5 名,实际参加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协同中介机构、
并购标的公司等相关各方,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顺利进行做了大量
沟通协调和不懈努力,并完成了多个重要节点工作。
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
判断此次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产生较大影响。
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顺
利推进,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
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股东与发行认购方利益等因素,经与发行认购对象、
并购标的公司股东、中介机构等多方协商和沟通,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撤回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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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解除协议>
的议案》
公司经与深圳市国开金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远诚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海厚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海厚泰叁
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舟山创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相斌、罗
恒、许木林等 8 名特定认购对象协商,各方同意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的解除协议》,该解除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公司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生效。
审议结果: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股权收购协议>和<利润承诺与补偿协议>
的解除协议>的议案》
公司经与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李庆丰、王丽娜、刘静、赵
跃群协商,各方同意签署《关于<股权收购协议>和<利润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解
除协议》,该解除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审议结果: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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