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 2016-06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
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或“明星电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 8,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每股 9.3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80,603.1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76,192.789
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5 月 2 日对以上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明星电缆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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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星电
缆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明星电缆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71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星电缆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1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四次董事
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6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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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1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
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
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1 亿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
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明星电缆承诺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明星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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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将持续关注明星电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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