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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 , 本公司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严格遵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会直接或间接对新华制药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各发行对象的合伙人、 委托人、 出资人
或认购人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自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赔偿相关方遭
受的损失, 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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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 严格遵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对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
象及各发行对象的合伙人、 委托人、 出资人或认购人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自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赔偿相关方遭受的损失,
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旦
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本公司 )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现就相关事项确认并承诺如下:
1、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 ( 即 2015 年 l0 月 8 日 ) 前六个月
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公司不存在参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已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重大资产购买
的交易 ;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
2、 本公司不存在变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
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
途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已公开披露, 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合规。
3、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 本公司将严格依照 @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严格管理募集资金, 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4、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严格遵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各发
行对象的合伙人、 委托人、 出资人或认购人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自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赔偿相关方遭受的损失,
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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