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6-48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5 月 3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
馈意见通知书》(16075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了延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申请。由于《反馈意见》中涉及
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预计无法按时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本着认真落实中
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原则,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向中国证监会
报送了《关于中止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的申请》,并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在此期间内,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
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