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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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6—06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8 日 上午 9:0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中山区七一街 1 号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熊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53 名,代表股份 116,544,22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00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13,901,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5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6 人,代表股份 2,642,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41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规定,已经向本次交易标的之一“大连中免友谊外

供免税品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发出了《股权转让通知书》,截止本公告日,公

司已收到该方出具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武信投资控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属于本次交易之关联法人;公司副董事长杜善津先生为交易对方大连友

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副董事长;公司副总裁杨立斌先生为

友谊集团董事,故友谊集团为该交易之关联法人。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股东友谊集团、杜善津先生、杨立斌

先生为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量分别为:武信投资控股 100,000,000 股;友谊集

团 6,660,000 股;杜善津先生 65,837 股;杨立斌先生 10,973 股,上述关联股东

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8,718,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000%;

反对 1,061,8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268%;

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3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718,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000%;

反对 1,061,8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268%;

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3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6,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54%;

反对 5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2%;

弃权 556,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7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9,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51%;

反对 5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2%;

弃权 556,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74%。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58,5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84%;

反对 51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46%;

弃权 567,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1,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982%;

反对 51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46%;

弃权 567,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70%。

3.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3.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3.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3.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3.6、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3.7、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3.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3.9、主承销商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3.10、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3.11、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3.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6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19%;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5,385,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7%;

反对 5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1%;

弃权 560,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韩海鸥律师、马超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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