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6-039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9月27日-2016年9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15:00至2016年9月28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兴
路3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再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192,380,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98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192,374,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967%;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
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126,25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73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1%。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本议案下的子议案,具体
为:
1.01 选举陈再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1.02 选举陈再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1.03 选举李则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1.04 选举俞永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1.05 选举娄达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1.06 选举许芳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本议案下的子议案,具体
为:
2.01 选举郑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2.02 选举史志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2.03 选举茅开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本议案下的子议案,具体
为:
3.01 选举李先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3.02 选举陆振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当
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
2,1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3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6,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26,25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6%;反对 6,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李萍和孙志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