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 2016-050
债券简称:11 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
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
2016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161368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在收到《反
馈意见》后,会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逐项予以落实。
由于涉及核查事项较多,相关资料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 30 个工作日对《反馈意
见》做出书面回复。
为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数据的准
确性,经公司审慎判断,预计无法在规定的 30 个工作日内对《反馈意见》做出
书面回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中止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
的议案》,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事项。
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吉高集团及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
在回复文件完备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核准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