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16-06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16-06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就开发性金融合作关系达成的共识,融资总量项下
各具体项目实施条件及融资额度,以双方签订合同或批准文件为准。
2016年9月28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甲方”)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
简称“国开行北京分行” 或“乙方”)签署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现将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公
告如下:
一、协议主体:
(一)甲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二、合作内容:
(一)双方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将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
1、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显示器件、智慧系统、健康服务等领域
的重大产业类项目。
2、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
3、境内外先进技术、优质资产等并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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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券及证券业务。
融资额度项下各具体项目的实施条件及额度以双方签订的合同
或批准文件为准。
乙方除本部及分支机构外还拥有国开金融公司、国开证券公司、
中非发展基金、国银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子公司,可为甲方提供投、
贷、债、租、证等金融服务。
(二)意向合作融资总量:
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以及乙方对甲方的信用评
审结果,自2016年至2018年期间,甲乙双方在各类金融产品上的合作
融资总量为450亿元人民币。融资总量项下各具体项目的实施条件及
融资额度,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批准文件为准。
三、其他重要条款
(一)本协议仅代表甲乙双方就开发性金融合作达成的共识,不
作为正式融资承诺,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协议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
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四、本次金融合作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国开行北京分行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通过多种金融业务,支
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高新技术等领域的发展和
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尤其是半导体显示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
展。本公司此次与国开行北京分行的合作:
(一)有助于发挥双方在发展半导体显示产业方面的共同合作优
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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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作将本公司整体优势与国开行北京分行的融资优势相结
合,遵循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建立新型的产业集团与金融集团全
方位深度合作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到双方共同繁荣、共同发
展的目的,有力的促进国内半导体显示产业的发展。
(二)有助于本公司获得长期、稳定、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国开行北京分行积极支持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为本公司的各
类金融服务需求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保障规
划目标的实现,促进本公司的发展和规模经济的实现。
五、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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