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16-089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互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完成资产交割、股份登记工作,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提高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新增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
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与控股
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
子公司自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17 年召开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止的互保额度不超过 800 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
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裁签署在额度以内具体
互保事项的相关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
自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17 年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止。
上述互保额度分别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础产业集团”)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50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
保;批准基础产业集团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20 亿元提供
抵质押担保;批准公司为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40 亿元
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不超过 30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公司为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70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8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公司为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海国际”)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15 亿元
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望海国际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7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海南望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海酒店”)
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3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天津创
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创信”)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不超过 3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宾
馆”)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8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
公司为迎宾馆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8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
迎宾馆为基础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8 亿元
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建工程”)
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3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基础产
业集团为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70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基础产业集团向银行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35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基础产业集团为机
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80 亿元提供抵质押
担保;批准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120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
司为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7 亿元
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机场集团为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
超过 50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机场集团下属子公司为机场集团向银行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30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机场集团下属子公司之
间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30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海岛建设
集团下属子公司为海岛建设集团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20 亿元提
供抵质押担保;批准海岛建设集团下属子公司之间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不超过 85 亿元提供抵质押担保;以上两两公司互相担保余额的总额度不超过 800
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互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公司的互保事
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
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公司的互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互
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控股公司情况介绍
1、基础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为 1,552,574.08 万元,其中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
100%。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 21 号琼山商务局大楼三楼 310 房,
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的咨询;商业、酒店、机场、房地产的投
资与管理;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股权投资;旅游项目开发;农业
项目开发。
2、海岛建设集团注册资本为 618,302.76 万元,其中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
100%。注册地为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7 号新商业、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
管理;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运作;旅游项目开发;农
业项目开发;投资咨询服务。
3、机场集团注册资本为 1,003,74 万元,其中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 100%。
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 29 号海航发展大厦,经营范围包括机场投资,机
场改造;机场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机场管理咨询服务;
仓储业(非危险品);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技术合作及咨询服务。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担保 5.94 亿元、子公司累计为母公
司担保 5.50 亿元。逾期担保的金额为 207.12 万元,为本公司子公司海建工程管
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为海南麒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事项已于 2006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为公司历史遗留的对外担
保。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控股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公司互保额度,有
利于充分利用及优化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公司资金需求,能够
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控股公司健康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
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公司,公
司能够充分了解各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
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的变化情况,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