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以
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长海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通知》。2016年9月28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实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
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484 号)。公司拟
以 14,431,305.63 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431,305.63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以下简称“天
马集团”)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公司拟为天马集团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天马集团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克莱化
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克莱”)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天马集团拟为海克莱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两笔担保在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期不得行使。担保的
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合同期
限不超过一年,两笔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4 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技改项
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马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瑞盛”)
负责实施,因此公司拟对天马瑞盛增资 1,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1,105.13 万元为
募集资金,394.87 万元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49)。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