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博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就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李光千、杨振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李光

千、徐刚、王柳芳、杨晓霞、张利辉、李志刚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符合《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博

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韩洁女士、张杨先生、杜春艳女士的简历

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

职资格要求,其教育背景、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146 条、《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惩罚和惩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韩洁女士、张杨先生、杜春艳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后无正文,为签字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谢德仁 甘培忠 陶伟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彦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