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ST 鲁丰 公告编号:2016-097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丰环保”)分公司近期收到了博兴
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为鲁丰环保分公司中频炉设备未
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
据此,博兴县环保局拟责令鲁丰环保分公司中频炉设备停止生产并拟处以罚款人民
币15万元。
为避免投资者误读和误解,公司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1、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公司管理层正就该事项积极与相关环保部
门进行沟通协调和申辩。截止目前该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公司也未收到正式的
行政处罚通知。
2、中频炉设备仅为公司生产工艺的部分辅助设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该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3、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