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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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7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公开市场采用现金支付方

式购买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电子”)股权。因潜在交易

对方涉及国资,需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程序,公司将在亚光电子股权挂牌期

间参与竞买。为了竞买成功后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

资金使用安排,决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的并购贷款。

二、申请并购贷款情况

在参与竞买亚光电子国有股权事项成功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向银行申请并购

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借贷机构、质押方式的选择、借贷协议签订等具体

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以上并购贷款期限不长于 7 年,可提前归还,利率执

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略有浮动。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参与竞

买亚光电子国有股权事项成功的前提下,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的并购贷款,

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贷款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并购贷款,是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并购重组

的顺利推进,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资金安排,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支付

亚光电子的股权收购款,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公司经

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并购贷款申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影响,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在参与竞买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事项成功的前提下,同意

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并购贷款,并授权董事长审批协议签订

等具体事宜。

五、风险提示

因公司本次并购贷款的项目涉及国有股权处置程序,需通过在产权交易机构

以挂牌、摘牌方式实施,公司最终是否能够摘牌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

易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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