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6—071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刘德
群先生和股东刘晓庆女士的通知,将其所持有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
情况如下:
一、刘德群先生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刘德群先生已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57,800,000
股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刘德群先生将其上述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5,000,000 股办理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刘德群先生共持有本公司 284,854,5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91%,其中已质押股份 202,800,000 股,占刘德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1.19%,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1.29%。
二、刘晓庆女士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股东刘晓庆女士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8,500,000 股质
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经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
毕后,上述原质押股份数 8,500,000 股现已增加至 17,0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近日,刘晓庆女士将其上述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 17,000,000 股股
份办理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刘晓庆女士共持有本公司 88,56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30%,其中已质押股份 49,420,000 股,占刘晓庆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5.80%,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9%。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