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王红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了解王红兵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王红兵先
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
公司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本次聘
任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
红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日止。
独立董事:曹洲涛 谢石松 胡志勇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