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
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
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
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恒锋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现金购买资产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国信证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
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
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
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
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