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公司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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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

关于公司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公司”)拟通过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全体股

东持有的远洋翔瑞 55.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或者“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田中精机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

本次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如下:

一、本次资产重组各方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开始筹划重组事宜,为将本次重

组信息知情人缩小到最小范围,各方共同成立了项目工作小组。项目工作小组在

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制定了本次重组的保密制度,学习了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深交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同

时田中精机与资产重组各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各方人员均填写了本次重组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文件,并报备上市公司。

二、在以后的历次磋商中,田中精机及远洋翔瑞相关股东均采取了严格的保

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三、为防止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扩大而导致内幕信息泄露,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田中精机,证券代码:300461)

自 2016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6 年 6 月 1 日、2016 年 6 月 8 日、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6 年 6 月 23 日,公

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6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7 月 7 日、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

告》,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

告》,2016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6 年

8 月 10 日、2016 年 8 月 17 日、2016 年 8 月 24 日、8 月 31 日、9 月 7 日、9 月

14 日、9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四、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田中精机聘请了独立

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彼此的保密义务。上述中介机构及

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履行了

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田中精机与本次交易对方远洋翔瑞全体股东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公司资产重

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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