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6–070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
德友阿”)40,0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提供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德友阿,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
2、财务资助金额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常德友阿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 70,000 万
元,资助方式为提供借款,还款来源为商业街(铺)的回笼资金。截止目前,常
德友阿的实际借款余额为 66,500 万元。
3、财务资助展期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 40,0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展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
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4、资金占用费收取和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仍按 10%的年利率标准和实际使用天数收取资金占用
费,由控股子公司按月计提承担并支付。
常德友阿属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表的范围,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无需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
5、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北办事处北堤社区朗州路 432 号
法定代表人:胡子敬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日用百货
零售;酒店业、休闲娱乐业的投资、管理;初级农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
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活动;理发及美容服务;日
用品零售;茶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药品零售;增值电信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1%股权,湖南金钻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49%
股权。
湖南金钻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因其不能按出资比例
提供财务资助,已承诺连带承担上述财务资助不能偿还的风险。
(二)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的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常德友阿其他股东
与公司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
述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常德友阿是“常德水榭花城友阿商业广场”项目的实施主体。得益于公司对
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按计划完成进度,主力店“常德友阿国际广场”
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投入试营业。由于宏观经济继续面临下行压力,房地产市
场仍处亢奋后的疲弱期,同时主力店还处于培育期,对商业街(铺)销售的推动
作用尚未发挥到最大,使得常德友阿用商业街(铺)销售回笼资金归还财务资助
款的计划推迟。为支持“常德水榭花城友阿商业广场”项目的运营和发展,使项
目商业街(铺)的销售价值最大化,公司拟为常德友阿到期的财务资助额度使用
期限和还款期限展期。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常德友阿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是为了支持“常德水
榭花城友阿商业广场”项目的运营和发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够充分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
助展期是合理和必要的,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宜进行审慎核查后,认
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展期,能够进一步地支持其所属项目的运营,是合理、必要、公允
的,且对公司的自身正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以借款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320,000万元(含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额度),控股子
公司的实际借款余额为210,800万元,其中: 天津友阿奥特莱斯商业投资有限公
司的借款余额为70,000万元,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额为
16,000万元,郴州友谊阿波罗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额为44,000万元,
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额为66,500万元,湖南邵阳友谊阿波罗有
限公司的借款余额为14,300万元。除本次展期的40,000万元财务资助,上述实际
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