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键桥通讯
股票代码:002316
信息披露义务人: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KEYBRIDGE COMMUNICATIONS
COMPANY LIMITED)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173 号南丰大厦 8 楼 808 室(ROOM 808 8/F NAN FUNG
TOWER 173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173 号南丰大厦 8 楼 808 室(ROOM 808 8/F NAN
FUNG TOWER 173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0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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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键桥
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
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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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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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键桥通讯、上市公司 指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KEYBRIDGE
指
键桥 COMMUNICATIONS COMPANY LIMITED)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书
香港键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黄喜胜转让其持有
的键桥通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692,110股,香港键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王雁铭转让其持有的键桥
通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56,000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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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KEYBRIDGE
COMMUNICATIONS COMPANY LIMITED)
注册办事处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173 号南丰大厦 8 楼 808 室(ROOM 808
8/F NAN FUNG TOWER 173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法定股本:670,000
每股面值:HK$10
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23 日
公司编号:660413
商业登记证号码:22132580-000
联系电话:2852 5933
主要经营活动:股权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香港键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吴建荣 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彭晓红 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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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 5 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情况介绍
(1)香港键桥的股东名册及出资结构
名称 股本 出资比例
CELESTIAL TYCOON LIMITED 335,804 50.12%
BAIJIN LIMITED 167,098 24.94%
WITSAGE LIMITED 167,098 24.94%
合计 670,000 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许华强
100%
CELESTIAL TYCOON
BAIJIN LIMITED WITSAGE LIMITED
98% LIMITED 2%
百锦有限公司 俊贤有限公司
天亨有限公司
50.12%
24.94% 24.94%
KEYBRIDGE COMMUNICATIONS COMPANY LIMITED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许华强先生为香港键桥的实际控制人,持有香港键桥股份比例为 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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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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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经营需要而转让所持有键桥通讯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
在键桥通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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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键桥通讯72,338,916股股份,占键
桥通讯股份总数的18.40%。
2016年9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黄喜胜签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出
让所持有的键桥通讯28,692,110股股份;2016年9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雁
铭签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出让所持有的键桥通讯19,656,000股股份。相关
股份转让需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完
成。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键桥通讯23,990,806股股份,占键桥
通讯股份总数的6.10%。
二、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16年9月27日,香港键桥与黄喜胜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香港键桥
股份受让方:黄喜胜
2、协议转让的交易标的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标的为香港键桥持有的键桥通讯28,692,110股股份,占
键桥通讯股份总额的比例为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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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议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为人民币12.41元/股(双方签订本协
议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叁亿伍仟陆佰零陆
万玖仟零捌拾伍元整(¥356,069,085元)。
4、协议转让的支付方式和付款安排
双方同意,黄喜胜以现金方式,按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向香港键桥支付股
份转让价款。双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安排如下:
(1) 黄喜胜应于本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小写:
180,000,000元)作为预付金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的账户。双方签订正式的股份转
让协议后,该预付金即转为黄喜胜向香港键桥支付的首笔股份转让款。
(2) 黄喜胜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壹亿肆仟陆佰万元整(小写:146,000,000元)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账户。
(3) 黄喜胜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12个月内将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叁仟零陆万玖仟零捌拾伍元整(小写:30,069,085元)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账户。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二)2016年9月27日,香港键桥与王雁铭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香港键桥
股份受让方:王雁铭
2、协议转让的交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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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标的为香港键桥持有的键桥通讯19,656,000股股份,占
键桥通讯股份总额的比例为5%。
3、协议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为人民币12.41元/股(双方签订本协
议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肆仟叁佰玖拾
叁万零玖佰陆拾元整(¥243,930,960元)。
4、协议转让的支付方式和付款安排
双方同意,王雁铭以现金方式,按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向香港键桥支付股
份转让价款。双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安排如下:
(1) 王雁铭应于本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小写:
160,000,000元)作为预付金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的账户。双方签订正式的股份转
让协议后,该预付金即转为王雁铭向香港键桥支付的首笔股份转让款。
(2) 王雁铭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账户。
(3) 王雁铭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12个月内将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贰仟叁佰玖拾叁万零玖佰陆拾元整(小写:23,930,960元)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
账户。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三) 后续安排
香港键桥与黄喜胜、王雁铭后续将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进一步
办理标的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公证以及标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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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过户,并根据国家有关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深交所的规则,履
行或者协同键桥通讯履行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香港键桥持有的键桥通讯股份中有 7,200 万股处
于质押状态,占键桥通讯股份总数的 18.32%。香港键桥保证在标的股份过户日
之前解除标的股份之上所设置的他项权利,保证届时可以对标的股份行使完全、
有效的所有权及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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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键桥通讯上市交易
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吴建荣基于对键桥通讯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其本人的证券账户,于二级市
场增持公司股票3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0%。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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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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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吴建荣
日期: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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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吴建荣关于买卖键桥通讯股票(002316)的说明;
4、《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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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
称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键桥通讯 股票代码 002316
信息披露义 信 息 披 露 义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173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号南丰大厦 8 楼 808 室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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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票种类: 流通股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72,338,916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 18.40%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 流通股
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 23,990,806 股
露义务人拥
持股比例: 6.10%
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 48,348,110 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 12.30%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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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无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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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吴建荣
日期: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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