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莱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好莱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5号”文核准,好莱客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
行价格1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946.5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945.6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广会验字
[2015]G14000500195号)验证确认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好莱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信息系
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42,970万
元。以上项目投资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额(万元) 备案证编号 备案单位
整体衣柜技术 广东省发展和
1 24个月 32,848 140100211019021
升级扩建项目 改革委员会
信息系统升级 广东省经济和
2 24个月 4,122 14011621101000376
技术改造项目 信息化委员会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合计 42,970
截至2016年9月21日,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毕,该
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5,533,188.26元,节余募集资金15,992,101.14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05,289.40元)。
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1、公司在该募投项目
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项目
所需设备进行合理优化,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2、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调整计划
鉴于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自有营运资金规模,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5,992,101.14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将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上马新的产能扩张项目,不属于股权投资、金融
投资或其风险高的投资项目,不属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不会改变发行人生产经
营现状和目前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规模,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好莱客本次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待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信息
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
资金利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