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8 09: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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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 2016-048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30日与2016年1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99.94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等议案,公司拟向

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6月27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

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1397号),核准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最终

为 人 民 币 4,999,999,994.99 元 , 扣 除 本 次发 行 费 用 ( 包 含 增 值税 ) 人 民 币

18,757,350.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1,242,644.9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证券业务资本金。

2016年9月2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16年9月27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 000970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16年9月

2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黄河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1902189610604 4,984,999,994.99

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黄河路支行

注:上述专户余额为截至2016年9月27日13时58分的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

部分发行相关费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

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制订

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2、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陶劲松、薛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3、乙方按月(每月第5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

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

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按《三方监管协议》

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

人不影响《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6、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及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未及时向丙方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

要求下单方面终止《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7、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

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8、《三方监管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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