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 2016-057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61196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通知书》,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61196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检查“《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
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
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
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并详尽核查,并按
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完成了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
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由于已公布 2016 年中期报告,公司相应地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更新,现根据
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事项能否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