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河
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新野纺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6 号文核准,新野纺织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8,544,935 股的发行
和上市工作,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7.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0,899,994.3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828,185.0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8,071,809.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并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16)0197 号《验资报告》和亚会 A 验字(2016)0198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6,09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主
要投入以下两个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备案项目编号
额
高档针织面料项
公司 62,338.00 62,338.00 豫宛新野工[2015]02495
目
针织服装数字化
公司 13,752.00 13,752.00 豫宛新野工[2015]02496
加工项目
合计 - 76,090.00 76,090.00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额
高档针织面料
公司 62,338.00 62,338.00 780.00
项目
针织服装数字
公司 13,752.00 11,469.18 -
化加工项目
合计 - 76,090.00 73,807.18 -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6 个月。
截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负责及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核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2016 年 9 月 27 日,新野纺织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闲置募集
资金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9 月 27 日,新野纺织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新野纺织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新野纺织最近 12 个月亦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野纺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银河证券对新野纺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