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04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4: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 33
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莫少山,独立董事杨
文蔚、缪亚峰、卢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4、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增加现金分红的议案》
因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进行现金分红,将导致2016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无法代扣代缴所得税,故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2016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实施,拟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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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础上,对股东增加
现金分红。现金分红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
增加现金分红后,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半年度公
司实现净利润82,385,906.6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718,000.81元。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238,590.67元,在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8,692,460.49元,资本公积金
为999,907,792.36元。公司以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959.69168万股为基数,拟
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0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487,907.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以上方案实施后,公
司总股本由495,969,168股增加到1,487,907,504股。剩余资本公积金为7,969,456.36元,
结转下一年度。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董事会制定的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增加现金分
红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的增加现金分红的议案是在原分配方案基础
上的补充,目的是确保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实施,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与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我
们一致同意在公司2016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础上增加现金分红,并请董事会将上述
预案提请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
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刊登于2016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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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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