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049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4:00 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
光谱中路 33 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
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增加现金分红的议案》
因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进行现金分红,将导致2016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无法代扣代缴所得税,故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确保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实施,拟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基础上,对股东增加现金分红。现金分红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
元(含税)。
增加现金分红后,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82,385,906.6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9,718,000.81 元。公司以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4,959.69168 万股为
基数,拟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03 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487,907.5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20 股。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495,969,168 股增加到 1,487,907,504
股。剩余资本公积金为 7,969,456.36 元,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本次的增加现金分红的议案是在原分配方案基础上的补充,目的
是确保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实施,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
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所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