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作为深圳
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对奇信股份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奇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75 号)文核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5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4,500 万股,老股转让 1,12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1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9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67,817,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1,132,500.00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天职业字[2015]1542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85,086,861.19 元
(不包含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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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全资
子公司惠州奇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
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规
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产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
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购买的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银行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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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查阅了惠州奇信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信息文件,并对该等事项与公司主要负责
人员进行了沟通。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奇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3.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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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志广 唐劲松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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