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麦达数字 公告编号:2016-106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十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产品等保本型投资产品,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保本型投资产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24 日止。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51,250 万元进
行现金管理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浦发银行“财富班车 2 号”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财富班车 2 号。
2、产品代码:2101137332。
3、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产品。
1
4、投资期限:60 天。
5、赎回:客户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6、产品收益率:公司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0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的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率为 2.80%/年,2016 年 9 月 2 日、2016 年 9
月 5 日的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率为 2.70%/年。
7、产品收益率调整说明:
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投资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产品收益率 ,并至少于新产品收
益率启用前 1 个工作日公布。客户每次申购本产品所适用的收益率固定为申购确
认日浦发银行所公布的产品收益率,在投资期限内不随浦发银行对产品收益率的调
整而变化。
8、理财金额:12,050 万元人民币(公司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0 日的理财金额为 3,000 万元、2016 年 8 月 31 日的理财金额为 3,150 万
元、 月 2 日的理财金额为 5,500 万元, 2016 年 9 月 5 日的理财金额为 400 万元)。
(二)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封闭式)
1、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3、提前终止:经提前 2 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兴业银行可提前终止各款存款产
品,公司按照收益计算方式约定获得收益,兴业银行无须为本产品的提前终止承担
任何其它赔偿、补偿及其它任何责任。公司不可提前终止各款存款产品。
4、有效计息天数:有效计息天数指各款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观察标的收益率位
于相应期间参考区间上限和下限内(含上下限)的观察日天数。
5、收益计算方式:
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本金金额×收益率(收益率在协议项下各款存
款产品的《认购申请书》中载明)×产品存续天数/365(其中,9 月 6 日无锡实益
达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实益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办理的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率为
2.65%,9 月 9 日、9 月 23 日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办理的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
率为 2.60%);
如各款存款产品存续期间未提前终止,存续天数为成立日至到期日;如各款存
款产品存续期内被提前终止,存续天数为成立日至提前终止日。
2
各款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兴业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
需支付或承担各款存款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6、到期兑付日:存款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一次性支付。
7、理财金额:23,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6 日的理财金额为 5,000 万元、2016 年 9 月 9 日的理财金额为 15,000 万元、
9 月 23 日的理财金额为 1,000 万元,无锡实益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6
日的理财金额为 2,500 万元)。
(三)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开放式)
1、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4、甲方提前支取:
甲方可在开放期交易时间内申请提前支取;本存款产品支持协议项下全额或部
分提前支取。
甲方应在开放期交易时间内,以向乙方出具《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提
前支取申请书(开放式》(以下简称“提前支取申请书”)的方式提交当日提前支取
申请。
本存款产品支持协议项下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金额按照以 100
万元整数倍递增,提取后甲方持有本产品下每笔实时余额不得低于认购/申购起点
金额。
本产品项下的每笔认购/申购金额均对应相应的结构性存款账户,如甲方多笔
认购/申购本产品的,则以单笔认购/申购金额为单位申请全额或部分支取。
乙方收到《提前支取申请书》当日,如无不可抗力原因,当日即为提前支取日。
(乙方于开放期内非工作日或每一工作日的 15:30 后收到甲方《提前支取申请书》
的,则以乙方收到上述材料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提前支取日。
甲方可通过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提交提前支取申请。
5、乙方提前终止:如果乙方提前终止本产品,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过乙方营
业网点或乙方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 3 个工
作日以内)。乙方将甲方提前终止日所持有的产品金额相对应的本金与收益(按协
议收益计算方式约定如有)划转至协议中甲方活期账户。乙方无须为本产品的提前
3
终止承担任何其它赔偿、补偿及其它任何责任。
6、收益计算方式: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本协议项下以单笔认购/
申购的存款产品金额为单位,根据每笔产品认购/申购本金、产品实际存续天数、
收益率及有效计息天数等,按照本款中固定收益及浮动受益计算公式分别计算单笔
存款收益。
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本金金额×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如期间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含该日)的天
数;
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提前终止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如本存款产品提前支取,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提前支取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
资金运作管理等)。甲方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7、理财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通银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
2、产品代码:0191120108。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到期日:持续运作,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
5、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产品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客户赎回时,按照赎回
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和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客户理财收益。实际存续天数:
自收益计算起始日(含)起至收益计算截止日(不含)的天数。 存续期限与预期
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存续天数 预期年化收益率
小于 7 天 1.65%
7 天(含)-14 天 2.40%
14 天(含)-30 天 2.75%
30 天(含)-90 天 2.85%
90 天(含)以上 2.95%
银行将根据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并通过门户网站
公布。实际年化收益率以银行公布的为准。 客户所能获得的理财收益以银行按本
4
理财产品协议约定计算并向客户实际支付的为准,该等理财收益最高不超过按本理
财产品协议约定的本产品相应期限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理财收益。
6、理财收益计算方式:
已确认赎回份额×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投资期限)/365。
每 1 份为一个理财收益计算单位,每理财单位所获理财收益的金额按四舍五入
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理财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五)浦发银行的“公司 16JG804 期”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公司 16JG804 期。
2、产品代码:1101168804。
3、产品收益率:2.93%/年。
4、甲方提前赎回权:在本产品中甲方无产品的提前赎回权。
5、乙方提前终止权:若 2016 年 10 月 20 日和 2016 年 11 月 18 日的 1 个月 Shibor
低于 1.50%,则浦发银行有权但无义务,相应在 2016 年 10 月 24 日和 2016 年 11
月 22 日提前终止本产品,浦发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前 1 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
站或以其他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6、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根据本产品收益率和实际存续期限,比照中国人民银
行定期存款计息规则计算产品收益。
7、理财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六)招商银行 VIP 定制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VIP 定制理财产品。
2、预期最大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后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3、转让方式:无追索权。
4、预期收益权的实现:资产收益权的实现。
5、投资受让封闭期:交易成立后不支持收益、本金的提前兑付。
6、风险等级:R1(谨慎型)。
7、理财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七)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5
(八)公司与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及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为先决条件,不仅能有效盘活流动资金,也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获得一定收益的同时,更对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产生积
极的影响。
三、主要风险提示
(一)浦发银行“财富班车 2 号”理财产品: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
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甚至不能
获得本金回收。
2. 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
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
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
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3. 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
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
付的风险。
4. 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
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对于合同约定可进行赎回操作的产品,若产品发生巨额赎回,
客户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5. 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
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
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或本金的回收。
6. 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
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 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理
6
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
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
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
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
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
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
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理财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
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浦发银
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
剩余的客户理财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9.上述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理财产品的所有风险,以上列举的具体风险
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浦发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二)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1、利率风险:各款存款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所挂钩的 AAA 信用等级的银行间
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确定,若各款存款产品存续期间任一观察日所挂钩的 AAA
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不在约定参考区间内,则该观察日浮动收
益为 0,公司仅能获得固定收益。
2、对于封闭式的结构性存款,存在流动性风险:在各款存款产品存续期间,
公司不可提前支取本金及收益,但兴业银行可根据协议约定提前终止该产品,且提
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
3、提前终止风险:在各款存款产品存续期间,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
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公司必须考虑各款存款产品提前终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4、法律风险:本协议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
本协议期内各款存款产品的受理及产品收益产生影响。
(三)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
7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
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
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
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
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
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
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产品协议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约
定的理财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
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对理
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期内,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6、再投资风险:在产品终止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
益率低于本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
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
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
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
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
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故
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
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
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
8
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
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
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
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
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9、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
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预期收益,理财收益甚至可能为零,
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分配按先应得理
财本金后应得理财收益的顺序进行。产品到期时,如实际现金资产不足分配客户理
财本金的,银行保证向客户支付理财本金,理财收益为零;产品到期时,如实际现
金资产分配客户理财本金后有剩余的,以剩余资金为限分配理财收益。理财产品将
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追偿所得的全部资金将在扣除银行
垫付给客户的理财本金(如有)及相关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资金继续向客户进行分
配。
(四)浦发银行“公司 16JG804 期”理财产品:
1、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乙方有权单方行使对
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
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甲方必须遵照履行。
2、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
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
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如遇不可
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甲方面临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甲方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甲方在本合同产品到期日(乙方
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
款本金及收益。
5、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
致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将无法实现
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
9
信息。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此而产
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
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
工、流行病、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
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
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等,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本产品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
情形。
(五)招商银行 VIP 定制理财产品: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有
条件保本),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有
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到期或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时,
招商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超出招商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
而调整。
2、违约赎回风险:招商银行保证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向投资者支付 100%
本金,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
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
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
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
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
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
间内办理认购,理财计划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
10
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
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
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
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
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
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
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招商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则可能会
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
前,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
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
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7、再投资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提
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
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8、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
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
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保本型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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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现金管理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现金管理类产品可
能发 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情况
银行/金
本金金额
资金来源 融机构名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万元)
(万元)
称
2015 年 9 月 30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2,000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2015 年 8 月 29 日 5.07
日
2015 年 10 月 10 2015 年 11 月 13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2,000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5.87
日 日
2016 年 4 月 29
自有资金 交通银行 5,000 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1 月 29 日 43.63
日
2016 年 2 月 29
自有资金 交通银行 9,000 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1 月 29 日 25.99
日
自有资金 交通银行 5,000 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2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4 日 42.38
自有资金 交通银行 8,000 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3 月 2 日 2016 年 4 月 5 日 25.34
“金凤凰理财”2016 年稳赢
北京农商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4 月 15
自有资金 5,000 富逸 53 期货币市场型人民 2016 年 3 月 11 日 13.9
行 型 日
币理财产品
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4 月 27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 2,300 2016 年 3 月 30 日 5.99
公司理财产品 型 日
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 8,000 2016 年 4 月 5 日 2016 年 5 月 3 日 20.87
公司理财产品 型
“金凤凰理财”2016 年稳赢
北京农商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5 月 20
自有资金 3,000 富逸 83 期货币市场型人民 2016 年 4 月 19 日 6.88
行 型 日
币理财产品
保本固定收益 2016 年 5 月 27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3,300 利多多惠至 28 天 2016 年 4 月 28 日 8.1
型 日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3,000 2016 年 5 月 9 日 2016 年 6 月 8 日 6.9
款 型
“金凤凰理财”稳赢富逸周
北京农商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6 月 22
自有资金 600 周添金 1 号周期开放型人民 2016 年 5 月 24 日 0.26
行 型 日
币理财产品
2016 年 8 月 10
自有资金 中国银行 15,000 人民币按期开放定制 02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5 月 10 日 117.2
日
12
“金凤凰理财”2016 年稳赢
北京农商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7 月 13
自有资金 3,400 富逸 110 期货币市场型人 2016 年 5 月 23 日 12.1
行 型 日
民币理财产品
“兴业金雪球-优先 2 号”人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6 月 29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3,300 2016 年 5 月 31 日 4.12
民币理财计划 型 日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2,500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6 月 8 日 2016 年 7 月 8 日 5.75
型
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7 月 14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 5,000 2016 年 6 月 16 日 11.51
公司理财产品 型 日
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8 月 11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 3,000 2016 年 6 月 16 日 7.0
公司理财产品 型 日
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7 月 14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 700 2016 年 6 月 18 日 1.6
公司理财产品 型 日
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 300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7 月 7 日 0.18
公司理财产品 型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7 月 21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 2,550 天天利理财产品 2016 年 6 月 30 日 3.68
型 日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2,500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7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6 日 11.71
型
“金凤凰理财”2016 年稳赢
北京农商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8 月 16
自有资金 3,000 富逸 149 期货币市场型人 2016 年 7 月 13 日 6.96
行 型 日
民币理财产品
“金凤凰理财”稳赢富逸周
北京农商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7 月 27
自有资金 400 周添金 1 号周期开放型人民 2016 年 7 月 13 日 0.16
行 型 日
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8 月 19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700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7 月 20 日 1.61
型 日
2016 年 8 月 23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2,550 惠至 28 天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7 月 26 日 6.06
日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9,400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7 月 27 日 2016 年 8 月 3 日 4.32
型
2016 年 8 月 25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3,000 惠至 28 天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7 月 28 日 7.13
日
2016 年 8 月 26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3,000 惠至 28 天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7 月 29 日 7.13
日
2016 年 8 月 28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3,150 财富班车 1 号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7 月 29 日 6.99
日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8 月 31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2,400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8 月 1 日 5.52
型 日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8 月 31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2,600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8 月 1 日 5.98
型 日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400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8 月 3 日 2016 年 9 月 2 日 0.92
型
13
保本浮动收益 2016 年 8 月 17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9,400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8 月 3 日 9.37
型 日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15,000 惠至 28 天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8 月 11 日 2016 年 9 月 8 日 34.52
2016 年 9 月 14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3,500 惠至 28 天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8 月 16 日 8.05
日
“金凤凰理财”2016 年稳赢
北京农商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3,000 富逸 180 期货币市场型人民 2016 年 8 月 18 日
行 型
币理财产品
2016 年 9 月 22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1,000 惠至 28 天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8 月 25 日 2.30
日
2016 年 9 月 23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1,550 惠至 28 天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8 月 26 日 3.57
日
2016 年 9 月 26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3,000 惠至 28 天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8 月 29 日 6.90
日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3,000 财富班车 2 号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8 月 30 日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3,150 财富班车 2 号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8 月 31 日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5,500 财富班车 2 号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9 月 2 日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400 财富班车 2 号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9 月 5 日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5,000 2016 年 9 月 6 日
式) 型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2,500 2016 年 9 月 6 日
式) 型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15,000 2016 年 9 月 9 日
式) 型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开放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1,200 2016 年 9 月 9 日
式) 型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交通银行 3,500 “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 2016 年 9 月 19 日
型
自有资金 浦发银行 10,000 公司 16JG804 期 保证收益型 2016 年 9 月 23 日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 1,000 2016 年 9 月 23 日
式) 型
保本浮动收益
自有资金 招商银行 1,000 VIP 定制理财产品 2016 年 9 月 26 日
型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
人民币 54,25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自有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 54.2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0.41%。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具体详见 2016 年 1 月 8 日、2016 年 5 月 31
14
日及 2016 年 8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及招商银行出具的《理财回单》;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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