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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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烟台百果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百果源”)少数股东梅河口市仨合万鑫山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仨合万鑫”)持有的百果源47%股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百果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加强公司对百果源

的控制和管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整合,减少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价格以烟台百果源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20,227,999.32 元为基础,作价 56,507,159.68 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购买仨合万鑫持有的百果源 47%的股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东明 梁坤 彭建云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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